根據《文化和旅游部、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發布第一批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通知》(文旅非遺發〔2018〕12號),我省共有8個類別22個項目入圍?,F就貫徹落實兩部委文件精神,推動我省傳統工藝發展,持續推進文化浙江建設,提出以下意見:
一、 研究制訂振興措施
列入第一批國家傳統工藝振興目錄的項目,是傳承基礎較好、具備一定發展前景的示范項目,請各市、有關縣(市、區)文化、經信部門在貫徹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過程中加強協作、主動作為,充分發揮我省入選項目的帶動作用,結合實際情況,逐項研究制訂本地區振興措施。
二、 建立我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
根據省文化廳、省經信委、省財政廳印發的《關于貫徹落實中國傳統工藝振興計劃實施意見》,我省將組織制定浙江省傳統工藝振興目錄(另行發文),分類推動我省傳統工藝振興。
三、 加強傳統工藝傳承人隊伍建設
落實我省“萬人計劃”高技能領軍人才培育工作,選好、用好浙江省傳統工藝美術領軍人才。組織實施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群研修培訓,不斷加強傳承人的能力建設。鼓勵、支持從事傳統工藝美術研究、生產的單位加強對傳統工藝美術人才的培養,鼓勵工藝美術大師和代表性傳承人帶徒學藝,推動我省傳統工藝的傳承發展。
四、 搭建傳統工藝傳承人對話交流和宣傳展示平臺
開展“對話傳承人”活動,舉辦第十屆浙江?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暨杭州工藝周、第二屆中國-中東歐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家級論壇,支持各市、縣(市、區)開展傳統工藝振興活動,進一步促進我省傳統工藝的理論建設、研究交流、產品推介和市場拓展。
請各市文廣新局負責匯總所轄縣(市、區)列入國家振興目錄項目的振興措施,于7月10日前報省文化廳備案,同時抄送省經信委。各地貫徹過程中如遇到問題或有好的經驗做法,請及時與省文化廳非遺處、省經信委輕紡辦聯系。